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关于离婚最好的解释((关于离婚的五大误解))

关于离婚最好的解释((关于离婚的五大误解))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9:53:40 浏览量:28

关于离婚的五大误解,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离婚是最为常见的,而且最常见的就是财产问题了,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那么离婚的五大误解有哪些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一、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一)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方式。 关于离婚的内容一般包括:提出离婚要求、达成离婚协议、财产及债务处理、子女抚养和抚养费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等事项。...

关于离婚的五大误解,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离婚是最为常见的,而且最常见的就是财产问题了,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那么离婚的五大误解有哪些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一、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一)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方式。

关于离婚的内容一般包括:提出离婚要求、达成离婚协议、财产及债务处理、子女抚养和抚养费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等事项。

(二)双方准备好上述有关离婚的材料,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履行完离婚登记手续。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构成夫妻关系。

二、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怎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1.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此处立法者显然考虑到了5-2=3的问题)

  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

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 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场,或荒芜、改制后的耕种、建筑、取保(收)地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对垦区或以后土地整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离婚时,对其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补偿。

  3. 离婚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住房分割时,应予以照顾。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离婚 关于 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