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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相关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几审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1:31:27 浏览量:33

离婚财产分割几审?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上诉状是:一、能够判决离婚的案件,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的,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理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

离婚财产分割几审?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上诉状是:一、能够判决离婚的案件,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的,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理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哪些房产可以进行分割离婚时以下房产可以进行分割:1、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前,一方父母给买的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但还贷,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双方离婚时,法院应该按照出资情况,结合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确定夫妻双方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二、婚后买房的特殊情况1、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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