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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相关规定(离婚诉讼期间怎么分割财产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3:51:11 浏览量:35

离婚诉讼期间怎么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

离婚诉讼期间怎么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转移财产如何处罚1、采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方式,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对本条规定的过错,无过错方可以依法多分财产,过错方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据此,有的当事人认为夫妻一方有挥霍财产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如夫妻双方对这笔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则夫妻一方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对于夫妻一方挥霍财产超过家庭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该笔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对于夫妻一方挥霍财产超过家庭共同财产,对于另一方而言,其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或者在离婚后单独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因此,上述十方面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仅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存在共同债务的话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进行偿还,如果不能够进行清偿的话,那么由双方协商和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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