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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是什么(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0:37:52 浏览量:32

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因家暴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离婚时,如果一方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的过错方能分得财产吗过错方是可以分到财产的,除非过错方自愿把财产都给无过错方。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由夫妻双方...

离婚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因家暴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离婚时,如果一方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的过错方能分得财产吗过错方是可以分到财产的,除非过错方自愿把财产都给无过错方。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的。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不存在过错方分不到财产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哪些属于婚后夫妻

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所示:(1)实物分割。

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

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

(3)折价赔偿。

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涉及到有财产,那么是需要先协商好,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来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定的条款来分配,只有确定好那些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哪些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就可以避免双方产生任何的纠纷,如果协商不好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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