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亲的房产继承后可卖吗 2.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 法定继承是怎么分配遗产的 父母亲的房产继承后可卖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屋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的一种继承方式。 但在遗嘱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屋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的一种继承方式。
但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房产的继承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去世的人,它必须是合法的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民法典》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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