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抚养费只能按月起诉吗 2. 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吗 3.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4.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抚养费只能按月起诉吗 抚养费不是夫妻之间的事,一般都是先要求对方给,有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那么你知道...
抚养费不是夫妻之间的事,一般都是先要求对方给,有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那么你知道抚养费可以在你自己家里起诉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相关知识,律师在线网小编细心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可以一次性支付。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但是由于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类似的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一)若该笔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财产的价值部分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若该财产并没有参与离婚分割的,则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若该财产并没有参与离婚分割的,则由双方协商分割。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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