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江房子继承要多少钱 2.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 证明是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4. 遗嘱的特征有哪些 南江房子继承要多少钱 房屋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房屋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它是房地产继承中的一种,主要是针对房地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行为。
房地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要提供合法的遗嘱;有遗赠抚养协议的,要提供协议;有遗赠抚养协议的,要提供协议;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要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证明遗产范围内的财产清单,包括有关财产的产权证明;
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四)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的影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秩序,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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